(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5日,福建省福清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全面推行带押过户,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无需提前还贷,支持“卖旧买新”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实施房票安置,对于使用房票在规定期限内购房,房地产企业和属地政府给予团购优惠和购房补助。2017年7月26日起至本方案公布之日,凡在福清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福州做法,购房合同签订满2年,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即可转让;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凡在福清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执行《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的限转售政策。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有两层含义,一个是对过去持有的住房采取放松限售政策。按照满两年即可转让的政策,有助于一些二手房的上市工作开展。另外一层含义是,接下来新认购的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实际上就相当于废除了这个政策。限售政策取消影响重大,其对于新房和二手房都有积极作用。(澎湃新闻)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关键词:
Copyright 2015-2022 欧洲城建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