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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咸阳市渭城区交警大队客运办民警约谈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立即整改,消除此类违法行为。
根据交警总队《关于全省旅游客运车辆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通知》通报的旅游客车公司36辆客运车辆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问题。渭城区交警大队客运办民警要求企业加强管理措施,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
最后,客运企业负责人表态,保障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人人有责。下一步工作中,将全面按照公安交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全力配合工作,积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与监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源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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