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

2023-02-24 12:44:34 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资料图)

1、 2013年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发〔2013〕24号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调整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4部分。

2、 《意见》决定,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同级行政编制总额,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资产、债务、非税收入和财务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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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管理体制 机构编制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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